2010-11-02【劳工新闻综述】矿工患尘肺病索赔3年,49万判决赔偿缩水至27万

2010年11月02日
矿工患尘肺病索赔3年 49万判决赔偿缩水至27万

山西大同南郊法院曾判令矿主赔偿昔日的煤矿矿工、如今的二期尘肺病患者钟光伟49万余元,但矿主不愿履行判决。在10月28日的山西大同南郊法院执行听证会上,在法院调解下,钟光伟同意接受27万元的赔偿。以下是经过整理后的钟光伟的申诉之路:

2006年11月,钟光伟接到煤矿招工的电话时,还是一个33岁的青壮小伙;

2007年3月,钟光伟感觉肺部不适,动不动就咳嗽,到小诊所当感冒治,吃些消炎药。咳嗽得厉害了也舍不得旷工去看病;

2007年8月,打岩石风钻的工程完毕,钟光伟的咳嗽却没见好。医生先后作为肺气肿、肺炎甚至肺结核来治疗,病情反而愈加严重;

2007年过年时,过年时,钟光伟回了老家,仍咳嗽不止。略通医术的老乡说,怕是尘肺病吧,去查查。到了大同卫生检验检测中心,钟光伟的体检要求被拒绝。医生说,尘肺病属职业病,须有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才能诊断。钟光伟慌了:像他这种农民工,谁也没想着先签一纸合同再下矿。他抱着一丝希望找矿方开证明,对方却说不认识他,也不承认他曾在矿上务工。钟光伟找到南郊区劳动局,多名工友为他作证,他以为胜券在握。

3个月后,劳动局裁决认定,钟光伟和煤矿不存在劳动关系,理由是他不认识矿长。

2008年11月,钟光伟终审获胜,手持判决书做了体检。

2008年年底的体检结果重创钟光伟:二期矽肺(尘肺的一种)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医生看着他说,你这种病无法治愈,都这么重了,申请工伤吧;

2009年7月,工伤鉴定结论显示,钟光伟为伤残三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09年8月,钟光伟申请工伤赔偿。南郊区劳动局工作人员认识他,没看申请书就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因为竹林寺煤矿已经因为当地政策在2008年关闭了;

2009年10月28日的听证会上,钟光伟思索再三,把赔偿款降到35万元,大喊“我每降一分钱,都是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换”。法院提出折中方案:27万元,比判决赔偿款的一半多点。半小时后,钟光伟夫妇同意了调解方案,并在协议书上签字。法官说,11月3日,他们将从法院领到27万元的赔偿款。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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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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