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出台

2011年04月15日
4月14日,《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湖北省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平等协商有了操作手册。

为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双赢,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引导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制,由湖北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商联合制定的《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已于近日出台。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为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早在2006年湖北省总工会就研究出台了《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范》。2010年,湖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旨在突出强化实际操作指导,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通过规范操作,促进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此次出台的《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不仅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和重点,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工资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争议处理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还详细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等参考文本,企业职工照着这些标准和参考文本的指导就可以直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有力的缓解了职工不会谈、不敢谈的局面。

《标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团),有条件的行业工会根据需要建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市、州、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机构,在乡镇、街道、行业建立指导站,实行分级管理;配备或聘用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专项经费,纳入本级工会的经费预算,用于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各项活动、奖励和劳动报酬,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标准》提出将每年的9月份为湖北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活动月”,在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次年开展工资协商作好准备。当政府发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企业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时,工会可以主动提出增加工资的协商要约,当经济形势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行政方也可主动发出要约。收到要约书的一方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

《标准》要求,企业工会在正式协商前7日内向上一级工会报告,上一级工会可以指派人员对职工方协商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或参与进行协商。不具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条件的企业工会,应向上一级工会报告,由上一级工会指派人员参与协商或代替协商。

《标准》指出,对工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企业行政方在15日内不予回应,或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工会不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的,按照《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有关规定,上级工会应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对逾期不改的企业,工会可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标准》将企业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先选模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党政工组织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参加县级以上各种表彰奖励活动的评选。同时,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企业劳动年检重点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予通过劳动保障年度检验;对正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由本企业工会及上级工会共同开具证明,可核为“筹建”,予以通过劳动保障年检。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对协商代表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二次工资协商及工资集体协商费用等均作了具体说明。同时,提供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工资专项合同、工会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及建议书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12个参考文本。

据介绍,在全省各级工会的努力推动下,截至目前,我省各类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5.3万份,覆盖企业6.7万家,覆盖职工670万人,覆盖全省 75%的已建会企业。共有5.8万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全省65%的已建会企业。其中,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933份,覆盖企业1.7 万家,覆盖职工87.7万;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226份,覆盖企业6630家,覆盖职工42.4万人。

从今年开始,湖北省各级工会将全面实施《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为契机,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规划,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等集中攻坚行动,依法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2011年实现已建工会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到2013年底,全省实现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文章来源:湖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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