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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辦案無視法律程序  遼陽工人堅持下去

  當局再次剝奪律師權利

  眾所週知,遼陽工人代表被捕一案上,當局曾無視律師的權利,由始至終不準莫少平律師會見其當事人姚福信。直到一月十號,開庭前的倒數第三個工作天,莫律師才第一次見到了姚福信。同樣,另一名工人代表肖雲良的律師在訪問中,也表達了對自身權利被剝削的不滿。

  肖雲良被捕後,肖雲吉律師一直擔任其兄的辯護律師。在遼陽市人民檢察院於十二月廿七日將案件遞交給法院後,當局一直沒有通知他,是律師這方主動聯繫有關方面。而根據現時的刑事訴訟法,為了進一步保障當事人權利,規定案件一經移送起訴,便應通知其辯護律師。

  一月七日,肖雲吉律師找到法院的人詢問開庭日期是否如姚家告訴他的是十五號,法院說尚未決定。直到十號晚間,他突然獲得法院同一辦案審判長通知說十五號開庭。他對此非常不滿,因為法院方面只有提前兩個工作天通知他開庭日期。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一條第五款規定:“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作為當事人的律師,肖雲吉律師尚不能提前三天獲知開庭日期,不知當局又如何保障遼陽關心這次案件的市民和工人的知情權?事實上,中國勞工通訊在詢問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案件的公審日期時,在十三號,法院發言人還說,日期未定,在等“領導通知”!

  十五日,案件便匆匆地開審了。

  審訊前氣氛恐怖  

  令人憤怒及遺憾的是,大部分關心事態的工人在當天都沒能成功進入會場,除了二十多名包括兩名被捕工人代表親屬及工人在內的旁聽者外,其餘的二百多個座席皆為政府官員及便衣。姚丹表示,她於14號去找法院的某位警官要家屬旁聽票時,對方說只能給她三張,沒多餘的再給她了,因為這回開庭的有人大、政協、市政府……等很多官員在場。

  回想起當日法院外的戒嚴時,姚丹仍心有餘悸,“在開庭當日早上五點多,警察把通向法院的四條路都戒嚴了!……當時檢測的情況特別恐佈,有九至十道關卡,即使莫律師本人也要接受安檢,路上查完身份證、工作證後,直到他出示律師證才準前行,(如此)一共查了四、五次,直到莫律師招來法院的人,才把他接走”。

  堅持下去

  中國政府這樣以鐵腕政策打壓工人代表,似乎並沒有阻揭遼陽工人們的鬥志及對工人代表的關心。姚丹表示這些天一直都有工人去兩家人那裡問候。而肖雲良當天入庭時即使身體欠佳,步履緩慢,也高舉雙手對旁聽席的工人表示感謝,場面十分令人感動。當時還有另一位鐵合金廠的工人,沒開庭時在席上痛哭,其餘的人也哭起來,那位工人當場被人攆走。

  而這位工人代表的女兒早已做好了被捕的心理準備。在談話的最後,姚丹特別表示,其父如果在和外國傳媒聯繫一事上,罪名成立,她也曾和多家海外媒體聯繫,這樣的話,她也有入獄之嫌。“如果有一天我的電話聯繫不上了,我或許也是被捕了……經過我父親的案子,經過莫律師的辯護,我也不覺得與外界溝通會是一種罪”。她對於外界打來電話詢問、關心他們,表示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們精神上的幫助較經濟上的幫助來得更重要!”

中國勞工通訊

200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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