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B 動態(簡體)

中國世界工廠地位受到動搖,中小企業何去何從?

一方面是國內勞動力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是其他國家勞動力的低價競爭,使珠三角今年以來屢曝中小企業生存困難,並出現了新一輪的工廠倒閉潮。有觀點認為,與其因為勞動力成本上漲而導致企業喪失競爭力,進而導致工廠破產工人失業,還不如進一步擠壓勞動力成本,“工資低總比沒有工資好”。就此,CLB勞動關系專家認為,這種說法有悖于社會公平。

CLB勞資關系專家:河南又曝智障奴工被擄黑磚窯說明了什麼?

繼內地媒體于今年7月份揭露四川省雷波縣發生圈養、販賣智障人士制造“盲井”後,本月初河南省又被曝出存在多處黑窯廠以及智障奴工的交易黑鏈。加上7月湖南衡東縣大浦鎮一黑磚廠再次被爆出非法使用智障工人、2010年的渠縣奴工事件及山東平度黑勞工事件、2009年的安徽黑磚窯事件,以及2007年的山西黑磚窯事件,強迫智障工勞動的事件為何層出不窮?在對于新疆智障包身工主要涉案人的處罰是否“罰不當罪”的質疑聲中,我們的社會是否可以從立法、執法、勞動監察及道德方面,作出一些改變? 近日,CLB資深勞動關系專家從勞動立法、監察執法及建立集體談判制度這三個層面作出解答。 問: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對保障智障人士的勞動權益有何作用? 答:事實上,有觀點認為正是2007年夏的山西黑煤窯事件推動了2008年《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在《勞動合同法》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程序之後,社會各界對該法的效用寄予了厚望,一位人大常委會委員稱:山西黑磚窯事件出來後,我用草案對了一下,發現對于違法用工情況,勞動合同法是可以管住的。該法頒布後,再一次被媒體稱為勞動者的‘護身符’。但事實證明,‘勞動合同法可以管住黑磚窯’的樂觀前景並沒有出現。具體請見CLB于2010發布的勞工權益保障研究系列報告——《勞資矛盾何以成為社會的憂患:對勞動關系轉型及調整機制的回顧與探討》。 問:是不是《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違法成本太低,對雇主產生不到震懾作用?

CLB專家點評:職業病防治應發揮工人的主觀能動性

目前,工人仍然是職業安全衛生制度的客體,而運用集體協商,工人與老板就會成為對等的談判主體,也就成為了職業安全衛生制度的主體。工人們有了主動維權的意識,並且可以通過協商,把《意見》中的內容在集體合同中得到落實。

CLB專家:大學生為何就業難?讀本科還不如考高級技工?

為何一方面是大學生找工難,另一方面是高級技工的匱乏?CLB專家認為,這還與社會觀念有關系,即認為“本科比大專好,研究生比本科好,博士、博士後更好。所以為了有個本科的文憑,大專生通常會轉成本‘,再繼續往上讀。而在國外,高級技工與大學畢業的本科生工資差不多,也不會因 ’大專文憑”‘在社會上受歧視。”

CLB專家:《社會保險法》關鍵在于執行

CLB資深勞動法專家認為《社保法》的出台會使農民工從法律角度受益,但對《社保法》的實施前景持不樂觀的態度。“我們歡迎立法,但關鍵問題還是法律的執行。”這也是目前中國勞動權益界存在的普遍問題。“盡管法律規定雇主必須為雇員繳納社保,也規定了相應的違法成本,但最後,還是要看雇主執不執行。比如養老、失業及醫療保險,雇主繳納的比例要比工人多很多。而且工資作為繳納社保的標準,如何計算也是一個問題。比如工資總額包不包括工人的加班費,這對于工廠的一線工人來說,分別會很大。”

勞工訴訟案件第四期:煤礦應對塵肺病人的救治負全責

本期塵肺病工傷保險索賠案中,原告高國民曾在北京木城澗煤礦做過四年的礦工,2003 年在沒有進行離崗前健康檢查情況下離礦,2006年檢查出三期塵肺,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傷殘三級。高國民因職業病住院,被告北京昊華能源有限公司木城澗煤礦以早已經解除勞動關系為由,拒付工傷保險待遇。高因此提出了勞動仲裁、民事訴訟、上訴,最後申請高院再審。

勞工訴訟案件第三期:李彥林工亡賠償案

通過法律手段,幫助工人以正當的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是中國勞工通訊(China Labour Bulletin,以下簡稱CLB)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從2003年起,CLB通過與國內的律師和律所合作,向維權難的工人提供法律咨詢,並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公益訴訟援助。 李彥林工亡案的當事工人為浙江中宇實業的電焊工李彥林。2007年3月,李為了阻止同事劉遠剛在電焊作業面用燒紅的鐵罐點香煙,被該同事當場捅死。CLB律師除了幫助李家屬從劉遠剛處獲得民事賠償金外,亦向李所在的公司中宇實業提出工亡賠償。 此案歷時三年,于2010年初結案。焦點在于中宇實業一直拒不承認舞鋼市勞保局作出的李彥林工傷認定決定書,盡管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三)已明確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2009年間,中宇實業先後向舞鋼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舞鋼市人民政府維持工傷認定決定書。之後,中宇實業向舞鋼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舞鋼市勞保局撤銷李彥林工亡認定書,舞鋼市人民法院的判決維持工傷認定決定書。然後,中宇實業上訴至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訴求繼續被駁回。 2009年底,中宇實業又向舞鋼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判令中宇事業不應當支付李彥林父母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亦被駁回。

CLB職業病專家接受內地媒體獨家採訪

近日,總部設在香港的中國勞工通訊(China Labour Bulletin,以下簡稱CLB)就職業病防治熱點問題,接受了國內某知名職業病防治網站的獨家深度採訪。專家不僅從典型案例角度指出我國職業病及塵肺病的防治困難,而且也從立法層面提出如何解決目前塵肺病的鑑定難、診斷難和索賠難,最後亦與廣大讀者分享了香港的職業病防治經驗。 2010年11月,北京房山區史家營煤礦300多名礦工被確診為塵肺病;2010年底,甘肅省古浪縣146名曾經在酒泉市從事煤礦和金礦採掘工作的塵肺病患者通過網絡向全社會發出求救呼籲;2011年初,廣東佛山市皓昕五金首飾有限公司近500名工人先後被診斷出患有塵肺病或者肺部出現小陰影等異常。在這些個案中,罹患塵肺病者少則數十人,多則數百人,分布的行業也從過去的採掘業擴大至珠寶加工業、建築業、築路業等。 從立法層面來看,一方面,我國立法機構一直重視對工傷和職業病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與修訂;另一方面,現行的法律又存在一個非常嚴重缺陷,即,嚴重滯後于社會、經濟環境的快速變化,尤其是在對雇主應當承擔的責任和職業病患者應當獲得的法律救濟方面。 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條款仍然帶有著非常濃重的時代特色,預設了一個雇主會向過去國有企業管理者那樣,主動為職業病患者和工傷者履行所有法定救助責任的前提。而我國現實情況是,絕大部分的職業病例和工傷事故都是發生在私營企業和已經改制的原國有企業,這些企業的管理者們對職業病和工傷事故普遍採取逃避責任的態度,由此才導致目前大部分職業病患者面臨的救助障礙。

勞工訴訟案件第二期

通過法律手段,幫助工人以正當的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是中國勞工通訊(China Labour Bulletin,以下簡稱CLB)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從2003年起,CLB通過與國內的律師和律所合作,向維權難的工人提供法律咨詢,並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公益訴訟援助。 我們法律援助的對象,通常是陷入困境,迫切需要幫助而又求助無門的工人。案件種類涉及反歧視案件、工傷案件、刑事案件、一般性勞動權益案件等,發生地從中國沿海工廠,內蒙古草原,一直到新加坡建築工地。 本期的工人訴訟案件中,CLB與各位分享湖南永州寧遠電力局斷指案及遼寧凌鋼勞務派遣案。衷心希望這些案件得到公眾和媒體的關注,對案件的進展起到正面的推動作用,還工人們一個清白。 寧遠電力局斷指案

勞工訴訟案件第一期

通過法律手段,幫助工人以正當的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是中國勞工通訊(China Labour Bulletin,以下簡稱CLB)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從2003年起,CLB通過與國內的律師和律所合作,向維權難的工人提供法律咨詢,並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公益訴訟援助。 我們法律援助的對象,通常是陷入困境,迫切需要幫助而又求助無門的工人。案件種類涉及反歧視案件、工傷案件、刑事案件、一般性勞動權益案件等,發生地從中國沿海工廠,內蒙古草原,一直到新加坡建築工地。 本期開始,CLB將定期總結CLB參與的工人訴訟案件,與各位分享CLB律師的辦案經驗,同時希望這些案件得到公眾和媒體的關注,對案件的進展起到正面的推動作 用,還工人們一個清白。 崔兆偉外派勞工工傷索賠難 山東日照外派勞工崔兆偉在向蒙陰勞務公司繳納高額服務費後,于2009年在新加坡從事建築作業時頭部受工傷,導致腦震蕩及可能後遺症,無法繼續工作。然 而,無論中介還是用工單位都未按協議或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費用。 崔兆偉于2010年6、7月間經CLB與當地人事部門協調,由用工單位購買機票返回中國。目前,國內的律師正在等待新加坡方面出具工傷鑑定證明;新加坡律 師已以“疏忽”為由向新加坡用工單位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