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工通訊》行動快訊第54期(2006年3月9日)

一位女性農民工四年的打工、辭工經歷(根據訪談筆錄整理)

2006年3月9日

昨天是國際婦女節,《中國勞工通訊》在去年完成的一個對廣東東莞女工工作狀況的研究醒目中,訪問了一名21歲的女性農民工張小姐。她來自河南農村,15歲出來打工,因難以忍受惡劣的工作環境,在短短四年內換了九份工廠工作,在最後一份工作中,因僱主罔顧工人的職業安全,以致她的手被熱壓機擠傷。張小姐所面對的問題是千千萬萬中國女性農民工面對的普遍問題,她的令人心酸的經歷是這些人日常生活工作的縮影。在訪談的結束的時候,這位現在在廣東一家農民工維權組織中工作的女工指出,中國女性農民工需要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才能有效地保障她們自己的權益。

個人情況:

我十五歲就出來打工了,那是1998年12月份。出來打工是想減輕家裡的負擔。我家裡姐妹多,我是屬於超生的,父母被罰了款,當時我哥哥又到了成家的年齡,需要錢,所以我想早點出來分擔父母的負擔。其實上學的時候我的學習成績也不差,如果上了高中,有可能考上大學。4年來,我到9家工廠打過工。
 
第一份工作:

我是由專職的職業介紹人帶過來廣州的,他從中還收取了250元的仲介費。因為我當時沒有身份證,他又要了50元,說是給我辦身份證,後來又說進廠要辦什麼證,又要了50元。其實他什麼證也沒有給我辦,把錢拿走了。

這個工廠是工藝廠,是一家外資工廠,夏天做花,冬天做樹(聖誕樹)。一個星期都要工作,一年只放三天假。每天加班到晚上10點。當時我被分到五金部,工作環境很差。每天用布直接沾天拿水擦那些作樹幹用的鋼管。鋼管擦完後,直接送進烤箱,車間裡到處是煙,遠處都看不見人,進了車間就要流淚,呼吸困難。廠裡一個星期才發一雙手套,一個口罩,沒什麼用。因為這個活兒很髒,口罩戴上不一會兒就變髒了,所以基本上不能戴;手套戴上時間不長,也爛了。

我在這裡做了20多天,掙了500多元。住廠裡宿舍。這個廠沒有人可以請到假, 除了沒貨的時候可以請長假回家。沒有什麼產假、婚假,懷孕了就只能回家。廠裡沒有工會,這是一個比較大的廠 ,其他地方還有分廠,也沒有聽說過有工會。

後來廠裡要招點數員,我去應聘,考試的成績很好,是分數最高的。做了統計員,工作環境稍微好了一些。我在這個廠做了八、九個月。其實出廠也是很無奈。

當時我做統計員的時候,工資是每小時1.8元,後來招的統計員工資是1.7元。她很不服氣,就利用她和領班的關係,就是男女之間的那種 關係整我。我想再做下去也沒有什麼意思了,就回家了。當時沒有考慮過到哪裡投訴,也沒想過有什麼不公平,包 括剛開始幹的時候,那麼危險的工作,都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公平,當時就是認為打工就應當是這樣。我回家以後, 去學做服裝,想學完去服裝廠做工。

第二份工作:

從老家回來之後,到廣東省澄海市,沒有找到服裝廠,進了一家玩具廠。這個廠很小, 是本地人自己辦的。那邊的工廠都很小,屬於家庭式的工廠,一般僱幾十個人,甚至幾個人。工廠是那種三合一的 ,廠房、庫房,宿舍都在一起。一層工人做工,二層工人住宿,三層是老闆住。住宿條件特別差,十幾個女工睡一 個房間,男工睡一個房間,住的是大通鋪,蚊子特別多。做了幾天,臉上被蚊子叮的都是紅點兒。只有兩個沖涼房 ,還要自己到河邊打水,洗衣服也要到河邊。做工時用手按螺絲,手都腫了,還磨出了血泡。做了幾天後,不幹了 。

第三份工作:

經過老鄉的介紹,我和表妹、表哥進了一家工藝品工廠,這家工廠在澄海市內,有20多 工人。工廠是平房,下面是車間,上面隔一層板,人就睡在上面,像我這樣比較高的人,在上面都直不起腰。夏天特別熱,沒有空調和風扇,簡直不能睡覺。男女工睡覺只隔著一層板,上下只有一個梯子,這邊要下去,就要先讓那邊把梯子搬過來。只有一個公用的廁所(沖涼房),每天晚上11點半下班後,要排隊沖涼。是計件工資,但不知道是怎麼算的,我們做的數量和工資總是對不上數。吃飯要自己買。一天工作14個小時,每週做7天。我們在那裡做了一個月,想想不合算,一個月工資只有400、500元,除了飯錢,基本上剩不下什麼錢。

有一天我表妹在休息的時候聽耳機,加上她幹活比較慢,老闆就說,我不讓你做了,你走吧。所以,我們三個人,我、我表妹和表哥就決定都不幹了。老闆娘又不肯讓我們走了,和我們說了很多好話,求我們繼續做下去,我表哥覺得再做下去也不會有什麼好處,所以我們還是要走。老闆扣住我們的身份證和工資。我們沒有辦法,只好告到勞動局。勞動局的人說,我們這裡就是這樣的,做了一個月辭工是沒有工資的。所以他們只能幫我們要回身份證,我們最後也沒有拿到工資 。算起來,這一個月不但沒有掙到錢,還花了一個月飯費。

第四份工作:

後來我又進了澄海市一家私人的玩具廠,比第二、三個廠都大一些,條件也好一些。這 個工廠僱了50多人,每天工作8個小時,早上4個小時,下午4個小時,如果有訂貨,晚上再做4個小時,沒有休息日,除非沒有訂貨或者停電的時候才能休息。發生過一次小火災,是電線的問題,我們都跑得比較快,沒有出事。

我在那裡是做貼標籤的活,看工序和工作快慢來定工資,有的人每月能拿1000多元,有的只有四五百元。住宿條件比以前好,50多個人住在另外的一個房子裡,可以自己作飯。因為是私人的小廠,老闆白手起家,比較通情達理,如果有需要,可以回家,老家來人也可以住在我們那裡。我在這個工廠做了3個月,後來因為學過踩電車,一直想進 制衣廠,想多掙點錢,就帶著新來的老鄉去了東莞。

第五份工作:

到了東莞,前幾天都住在火車站和汽車站,後來找到我表姐,晚上就偷偷住在她的宿舍 裡。因為好幾天都沒有找到工作,心情很不好,又因為那個工廠廠裡是不讓住外人的,怕連累我表姐,就搬到一個 老鄉家裡。這個人雖然人很好,但是個男的,我感覺不好,雖然人家並沒有對我怎麼樣。

有一天晚上,我就出去看 通宵電影,第二天早晨吃早飯的時候,我發現錢包丟了,只能等我表姐來給我還錢。那個地方社會治安真得好亂,我們從澄海到東莞的路上就遇到了黑車,收了我們很多錢,還把我們拉到半路就不管了。

後來我也沒有去服裝廠,到一家電子廠工作,是做VCD的。另外和我在一起的兩個女孩子沒去工廠,去了酒店做服務員。這家工廠僱了200多人,女工佔多數。這個廠給人的第一個印象是非常整潔,工人都穿工作服,廠房也很乾淨。

我在這個工廠做包裝工 ,計時工資,每個小時2元,加班每小時兩元五角,週末不加班。但是後來發現這個廠不好的地方了,整天沒有事情做,每個月的工資只有200、300元,還要扣掉90元的伙食費,一個月下來才掙100到200元。

這家工廠有養老保險,要扣工資的10%,這筆錢在離廠的時候可以結算。這個工廠沒有出現什麼工傷事故,男女工也同工同酬。因為在 這裡掙不到錢,我在這個工廠做了四、五個月,放棄一個月工資就走了。按照廠裡的規定,要做滿一年,才能辭工 ,否則不給結算工資,也就是說,一年只有一次辭工機會。

第六份工作:

我辭工後,進了一家陶瓷工藝品廠(編者注:與本項目#13/3同一個廠)。在這個工廠,每月的工資底薪是480元,前三個月加班費每小時1元。進廠3個月後就長工資,根據組長的評分,分為ABC三類員工 ,A類最高,每天8元,B類7.5元,C類7元。組長評分說是按照工作的表現,我們也不清楚是怎麼評的。如果是她的老鄉,就給評得高一些。給我評的是B類,還不錯,因為我完成的數量多。

每月結工資的時候,如果一個月內沒有請假,就有100元的全勤獎。每天工廠管兩頓飯,不扣伙食費,另外每天給2元的早餐補助。每星期工作7天,最好的情況是星期天不加班。加班要加5個小時,從晚上6點半到11點半。早上8點上班,其實是7點半就要集合跑操。一般只跑5分鐘,然後就進車間幹活。

這個廠有400、500名工人,60%是女工。這個工廠比較安全,我們那個部門的工作是將泥巴按照模型捏成一朵花,這個活技術要求高,所以總經理對我們那個部門的態度好一些,待遇也高一些。有的部門,像繪彩部就不行,她們那邊就是給我們捏的花朵畫上油漆,所以沒有什麼技術,待遇也差。

比如說,她們在工作時間上廁所要輪流,上班半個小時後,可以上廁所。但是要拿離崗證,這條流水線一個人一個人地往下輪,到了你要是不去的話,就輪過去了,要想去,只能等下一輪。

每次上廁所不能超過5分鐘,來了例假也只有五分鐘。還有就是上廁所不能影響流水線的進程。上班的時候,要求坐正,不能翹腿。這些都是那邊的要求,我們這個部門就沒有這些要求。因為她們那邊人多,技術要求低。我們這邊是技術部門,技術要求高,如果管得太嚴,人走了,廠裡還要培訓新人,起碼要半個月才能做出東西來。遇到不公平的情況,只好忍受了,沒有人去找勞動局和工會。出現過一次罷工,因為拖欠了工資,罷工一天,老闆的解釋是遇到了金融危機。

第七份工作:

從陶瓷廠出來後,回到老家。之後到北京一家製衣廠,叫九山製衣廠,在北京密雲縣。 老闆是個安徽人,工廠有100多個工人。每天上班9個小時,晚上要不要加班都可以,沒有休息日。實行計件工資,每月底薪380元,加班也不算加班費。工廠條件特別差,比東莞的工廠還差。只有一個沖涼房,沒有人打掃衛生,很臭。住平房,每間7至8個人。這個工廠當時拖欠了工人三個月的工資。我剛來一個月,本來和我的關係不大。

但是,有一天我和主管鬧翻了。那天下午我想出去打電話給家裡。那個廠是在一個小村子裡,要走好遠的路才能打電話。我出來這麼長時間了,要給家裡打個電話。但是我們主管非要我做完了活兒再走,我們就吵了幾句。她說,就你事兒多,我說,如果你看我不滿意,可以給我開出門條,我可以走。

那個時候,其他工人正在向老闆要工資,跟老闆談判好幾次也沒什麼用,後來大家說如果不發工資,就辭工了。廠長發威風,說就是不發工資。副廠長是個女的,還比較客氣。她來了以後,說,廠長前些日子被人綁架了,花了不少錢,現在手頭沒有錢。如果大家沒有飯費,可以給些補助,後來給了我們30到50元錢。她說,現在有一批棉衣急著完成,等把這批活兒完成了就發工資,我們幹了兩天,還是沒有發。我找老闆談了多次,我一直主張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

其實我是新來的,並沒有欠我多少錢,我只是普通話比她們好。老闆後來給我們寫了一張紙條,說金融危機,要在以後的一定期限內把工資發給我們。但是,我們聽到老闆背地裡說,想拿工資,哪裡有那麼容易。所以我們感到拿回工資是沒有指望了。

後來我們再向廠長要工資,他就說,要走現在就走。因為他知道我們好久沒有拿到工資了,手頭沒有錢,沒有錢,我們連 到北京城裡的路費都沒有。但是我們最後決定,就是沒有錢,也要走,到了北京再說。那個工廠平時大門都是上鎖的,工人要是出去打電話或買東西,都要老闆開出門條才能出去。

最後,所有的工人都齊心逃跑。我們是晚上跑的。當時看門的只有一個人,我們這裡邊有一個男孩子,他偷了大門的鑰匙,打開大門後,那個看門的人也攔不住我們,我們就這樣跑出來了。當時心裡很舒服,覺得勝利了。其實,我們這些人裡面有的人丟掉了四個月的工資。

她們都說我是幸運的,因為我只丟了一個月的工資。我們當時沒有找勞動局,那個時候真是什麼都不懂。你問我為什麼要出門條?所有的工廠都是一樣的,出大門一定要有出門條,怕你帶廠裡的什麼東西出去。還有就是你即使要自離,你也要帶走隨身的行李,如果沒有出門條,你就帶不走行李,這樣,你就很難自離。跑出去之後,我們大家湊了去北京的車費。我在北京城裡找到我的堂哥,借了路費回家。

第八份工作:

我在家裡只呆了一個星期,就去了深圳,進了一家工廠,叫宏承製品廠,是台資企業, 生產兒童用品。工廠有600多人,半流水線生產,有一半是手工作業。當時進廠時交了80元押金,說是辦理工卡、 廠牌和什麼證件。

我在廠裡踩電車,工作非常辛苦,加班每天最早要到晚上11點多,有時還加班到凌晨兩三點鐘。 第二天還要上班。早上7點半上班,中午12點下班,說是有一個半小時的休息吃飯時間,實際上吃完飯就要馬上上班,沒有休息時間。最好的情況是星期天加班加到晚上9點半。真的是覺得特別累,有些人因為太累暈倒,還有的人因為上班時太睏了,把手指放進了電單車裡,被針紮。後來她們自己都說不清楚為什麼手會跑到機器裡,其實就是過度疲勞,昏昏沉沉的。

每天早上還要開早會,有一次早會時,有個女工突然暈倒了,我們怎麼弄都弄不醒她。 後來她老公是我們一個班的,把她背回了家,休息了一天,還要再休息,廠裡不同意,只好又來上班。我們實行的是計件工資,加班也沒有加班費,工資很高,最少的有800多元,最多能拿到2000多元。但是後來因為組長的工資才2000元,所以規定工人的工資不能超過1800元。

這個廠雖然工資高,罰款也嚴重。上班打卡,遲到一分鐘就要扣一塊錢。經常罰款,產品質量有問題要返工要罰款,和班長頂嘴要罰款,地板髒了也要罰款。有一位女工年紀很大了,有一次班長讓她返工,她不願意。其實也不能說她做的那個產品有什麼問題,但是班長讓你做什麼。你就要做什麼。所以她就被罰了款。罰款之後,她還不服氣,和班長吵,又要罰。那個月她至少被罰了600多元。不過即使那樣,她還是領了1000多元的工資。

這個廠伙食還可以,中飯和晚飯是三菜一湯,飯菜都好吃,質量都是比較好的。下午還發水果,晚上加班有夜宵,如果加班到夜裡3點,還有一頓夜宵,所以這個廠的食堂一天要做五頓飯,這在其他工廠是不多見的。早餐有各種各樣的食物,但是大部分人不會起來吃早飯,因為太睏了,要睡覺。

住宿20多個人一個房間,沖涼房和廁所都不夠用,下班晚了,連熱水都沒有了。沒有和工人簽訂勞動合同,進廠的時候沒有人提這件事。一個月最多可以請一次假,一年可以請一次長假,20天到一個月。但一般人是很少能請到假的。曠工要罰款,每次要罰50到100元。國慶日或五一什麼的節日都不放假,八月十五(中秋節)不加班是最好的待遇了。

這個工廠沒有工會,我們也沒聽說過勞動保護之類的法律,也沒有勞動保護的培訓。我在這個廠做了兩個月就辭工了,因為實在是太累了;還有就是一個月給我換了幾次工序,給我的定額又太高,完不成,只好自己加班,有的時候加到夜裡3點鐘,還是完不成,我很生氣。按照這個工廠的規定,至少做滿三個月才能辭工。所以我去辭工,不給辭。我找了班長,班長批準了,找組長,組長不批。我只好給那個臺灣的副總經理寫信。當時我家裡給我訂了一門親,我不願意。我就是以這個為理由提出辭工的。

我在信上說,我家給我訂親,收了人家2000元的彩禮,我不同意這門親事,我要回去退親。婚姻是人一輩子的大事。我退掉後,再回來,因為我要把2000元掙出來還給人家。那個副總經理讓我到他的辦公室,說你月底來,我給你批。我當時怕他說話不算,就讓他在我寫的那封信上簽了字。後來下面的人還是不願意給我辭工,我沒有辦法,只好慢慢磨工。本來我做的產品質量很好,後來我不好好做了,他們也覺得我不想幹了,最後才批準。

我們這個班是生產一種兒童網床的,這種床在市場賣得非常好,訂貨很多,別的工廠不能生產,我們這個廠也只有我們這個班才會做。所以我們這個班是全廠工資最高的,也是最難辭工的。在這個廠工作實在是太累了,所以不好招工,辭工的太多,後來都剩下一些年齡大的和一些在別的地方找不到工作的男孩子。在廁所的牆上,有人寫道:“女孩子就不要在這個廠做”。這個工廠實際上是很刻薄的。2003年鬧非典的 時候,有一個男工發燒,燒得很高,到醫院開了證明,廠裡既不批準病假,又不讓他上班,怎麼說都不行。最後人家只好自離。

第九份工作:

我從那裡辭工之後,立刻進了深圳龍港區的新馬制衣廠,這是一家生產名牌衣服的工廠 ,說不清楚是那裡投資的,好像是香港人投資的。我在這個工廠做了一年多,做檢線工作,就是檢查產品上有沒有 線頭。平時上8個小時的班,一、三、五加班兩個小時。週末加班給雙倍工資。是計時工資,每小時2.77元,這個 月發上個月的工資,底薪700元,夜班給7元的補助。三個月後改為計件工資。

工廠給買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統稱 為“大病保險”,每月要交60至70元。宿舍每間住8至10個人,帶陽臺。廠裡經常有消防演習和急救培訓。廠裡有康 樂室,可以在那裡打球,看電影。我在3個月後換了工種,做噴水工作,噴水使布料質量好一些。其他的人不服氣 ,但我學過服裝,做事又認真,所以她們也說不出來什麼。

這個工種要上夜班,是計件工資,但後來工價降了40% ,原來工資有1700左右,後來只有1000元左右。因為夜班一般活少,要掙多一點,大家都搶活幹。當時最不滿意的 地方就是同工不同酬,工作都一樣,只是工序不一樣,工資就不一樣。後來我又被調到燙筒部。當時因為訂貨太多,機器不夠用,就租了一台國產的機器,機器在試用中,安全沒有保障,整天出故障。但是廠裡安排我在這裡作,我也沒有辦法。這台機器有一個防護的擋板,螺絲鬆了,經常掉下來。電工看過後說可以繼續使用,但是要小心一 些。後來我也沒有注意這個事兒,能用就用了。主管發現這個問題之後,告訴我說,如果這個擋板再掉的話,就不要了。

2004年3月25日夜裡,我上夜班,這個擋板又掉了好幾次,我就不用了。到了3點,就出事了,我的手被燙筒夾住了。當時在場的工人看到,以為是機器出了故障,就把機器停了。但是我的手還在裡面拿不出來。這些人誰也不知道怎麼處理,就趕快找電工。電工正在睡覺,6分鐘之後才來。等電工把機器的壓力撤掉,我才把手拿出來。當我把手拿出來時,手上的肉都半熟了。保安打電話叫廠車送我去醫院,找不到司機。又過了半個小時,叫來一輛計程車,我自己去的醫院,沒有人陪我。

我在醫院住了21天,要進行植皮手術,原來的皮都壞死了。住院期間,向廠裡催了好幾次,才給我交醫療費。而且廠裡面還有人給我造謠,說我沒有安全意識。其實,如果不是電工和主管說沒有危險,讓我拿掉擋板,我怎麼會把擋板拿掉呢?我住院作手術,那麼困難,廠裡也沒有派人陪床。

後來我要求了好幾次,才讓一個工人來陪了幾天。當時廠裡只給了100元讓我們吃飯。我們怕錢不夠,都不敢吃飯。我表姐每天做點飯帶來給我吃。在我還沒有完全康復的時候,廠裡就不給付醫療費了,醫院就把吊針停了。後來雖然付了醫藥費,但是醫生說我已經恢復了,不用再打吊針了。實際上,如果中間不停藥的話,我能夠恢復得好一些,快一些。

出院十多天後,主管就開始催我上班。我說我還沒有完全好。他把我叫到辦公室,讓我拿起一張紙,然後問我 怎麼吃飯、穿衣。我還以為他是好心,就告訴我這些事情都是我一個人作的。他馬上就說,你能一個人吃飯、穿衣 ,為什麼不能上班?我當時真沒有想到他會這麼說,感到非常氣憤。

醫生建議我做第二次植皮手術,因為手還沒完全好,我當時怕這只手以後就這樣殘廢了,所以非常痛苦,都想從這個樓上跳下去。在我住院的時候,深圳的一家打工者服務中心去醫院做工傷探訪。我從別人那裡得到了這個服務中心的資料,看到位址後,在養傷期間就去找他 們。他們給了我一些幫助,但幫助畢竟是有限的。後來我去做了第二次手術。作這次手術也是我一個人去醫院的。當時我不知道工傷治療可以報銷車費、飯費,為了省錢,我坐了很長時間的公交車去做手術。手術比較成功,手的 功能基本上沒有影響到,但天氣不好時植的皮容易出現裂縫,可能還是和當初沒有恢復好有關。直到現在,廠裡也 沒有把我的工資和工傷賠償結算清。
 
我的現狀及想法:

我現在在打工者服務中心做事。經過這麼長的打工經歷,我認為現在我們女工最需要做的就是:第一,要有法律的意識;第二,有了法律的意識,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第三,只有知道維護自己的權益,才能跟進,才能把我們的處境變得更好。

實際上,做到第一步就很難。可以說,現在這些打工的人,大部分缺少的就是法律的意識,從來沒有認為自己有什麼權利,也從來沒有尋找過什麼權利,總是認為出來打工就應當是這樣的。

出來打工,從找到第一份工作之前到我辭掉第九份工作之後,可以說是露宿街頭的,我們只知道火車站那樣一個地方不會趕我們走,我們能在那裡休息一下,閉一會兒眼睛。辭工之後,就要離開工廠。回家之前,我們只能看通宵電影,在那裡等天亮之後,乘車回家。

勞動局沒有保護我們,打工的在勞動局的眼中,根本就是能推一個就推一個。他們的工資又不高,能少管就少管了,不是逼到那個份兒上,能少受理一個案件就少受理一個。甚至老闆和勞動局的人都有關係,請客吃飯什麼的。現在的法律也有問題。就拿女工休產假這個事情來說,現在規定了產 前假15天。這樣的規定對那些在南方打工的女工來說是很危險的。她們要在臨產15天內乘長途車回家,萬一路上出 事了,怎麼辦?孩子滿月之後,又要馬上回來上班,這對孩子的哺乳都是問題。還有痛經問題非常普遍。但是現在 任何一個工廠,包括條件再好的工廠,也不可能給這些女工特殊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