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工通訊行動快訊第53期
目錄
1,面對礦難,出路何在?
2, 童大煥 : 遏制礦難不要忘記礦工的力量
3, 170多條生命的內幕
編者按:面對礦難,憤怒的表達和道德的譴責已經無濟於事。現在,最重要的,最急迫的,是拿出實際的辦法。尤其是,要迫使中國政府採取它仍然不願意,卻是最重要的解決問題的辦法,這就是工人的參入。為此,我們發表了著名政論家童大煥的文章,並將蔡崇國年初發表的有關論文的摘要冠以新標題再次發表。匿名的“170多條生命的內幕”一文,更是不可多得。
2005年12月6日
1,面對礦難,出路何在?
蔡崇國
事實證明,幾年來,在煤炭供應緊張,價格高漲的情況下,政府採取的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關閉安全條件不合格的煤礦,禁止煤礦超過設計能力的增產等措施是完全失敗的。因為它不但不能得到執行,而且在實際上和心理上嚴重地影響了能源市場,進一步導致煤炭價格的高漲。而價格的高漲又使煤炭的非法開採和盲目超產更嚴重,礦難也就更嚴重。
同樣,嚴厲懲治礦主和有關部門官員的所謂責任制也越來越沒有了效果。這是因為,一方面,暴利在導致前赴後繼的鋌而走險,另一方面,它也使官員之間,官員和礦主之間的利益聯繫更為一致,為隱瞞煤礦事故而串通一氣的現象更普遍。同時,官員的"處分"越來越變成工作調動式的官樣文章。
現在,在煤礦集中的省市和地區,人們普遍地將中央政府的"嚴格檢查,加強責任制"要求當作轉瞬即逝的一陣風。在風頭上,事故會減少,風頭過後,一切又照常。這就是中國的煤礦事故的高潮呈週期性的原因。一段時間,通常是兩、三個月的平靜,往往是在醞釀更多、更可怕的事故。
那麼,出路在哪呢?
要根本地改變安全整治的思路和體制。
首先我們來看問題在哪。現在最重要的,是煤炭供求關係緊張和和煤炭安全生產之間的尖銳矛盾:要制止煤炭開採的挺而走險,就得擴大煤炭的產量,使煤炭的價格降下來,這會導致煤礦事故的加劇;而要減少煤礦事故,就得關閉不安全的煤礦或禁止煤礦超過設計生產能力的生產,而這又會導致煤炭價格飛漲、加劇煤礦開採的瘋狂和煤礦事故的增加。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一定要打掉在現有的條件下,在煤炭價格高漲,煤炭開採有超額利潤的時候能根本改善煤炭安全生產的幻想。也就是說,當務之急,是穩住並適當降低煤炭價格。要在盡可能短的時間達到這個目標,政府除了要進一步遏制經濟過熱外,必須在儘快地、切實地改善國營大、中型煤礦的安全設施,特別是安全管理監督體制的同時,擴大安全生產狀況已經確實改善了的煤礦的產量。換句話說,改變目前僅靠關閉煤礦,煤礦減產,不顧煤炭供求關係緊張來改善安全生產的不切實際的方針,實行整治煤礦安全生產和擴大煤炭供給並舉的方針。
具體地說就是,1,銀行設立低息煤礦安全設備貸款基金,將國家容易控制的大、中型煤礦作?重點,加大安全設備投入,提高這些煤礦礦工待遇,穩定礦工隊伍,改革、強化工會,組織工人參入國有煤礦的安全管理、監督和培訓。同時,擴大這些煤礦的產量,推進其對其他煤礦的兼併;2,對其他中、小煤礦實行嚴格的安全等級評估,改變現在"一礦一日有難,百礦百日停產"整治方法,發現問題,僅對安全等級低的煤礦實行停產整頓措施;3,改變現在地方政府只管停產整頓,不管恢復生產的做法,因為這種一刀切和對一礦遙遙無期的停產整頓,是地方煤礦隱瞞事故,擅自重開有問題煤礦的重要原因。對停產整頓的煤礦,一旦整頓切實有效就令其恢復生產。
實行整治煤礦安全和擴大煤炭供給並舉的方針之關鍵,是如何能有效地整治煤礦的安全生產。在上述的內容,我指出了目前為止,政府的整治措施的無效及其原因。這也意味著,要改變目前的狀況,就必須對煤礦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的方法和體制作根本的改變。要建立一種見效快,效果持久,投資較少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在這,我們再一次重申我們的建議:立即讓工人組織起來,參與對國營大、中型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組織起來的礦工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上級工會,與媒體有制度化和法令保障的聯繫。改變目前這種早已被事實證明是完全無效的"自上而下""由外向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形成一個"自下而上""由內向外"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網。
當然,這樣的一個以礦工有組織的參入為基礎的管理監督網,不會是萬能的。它不能,也不應該取代政府目前已經採取的那些整治措施,如關閉安全生產不合格的礦井,加大對煤礦安全生產設備的投入,懲治與事故有關的官員和礦主的責任制,加強對礦工和煤礦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等。這些措施也只有在這個自下而上的監督管理的網路存在的基礎上,成為這個網路的一部分,才可能有效果。
一個最重要的技術措施:讓工人參予!
這裏的一個重要的問題是,不應該將工人獨立地組織起來參入煤礦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的問題政治化。實際上,在中國,特別是在煤炭行業,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工人在煤礦的安全管理和監督中完全沒有發言權,他們沒有任何權利地被人宰割,是煤礦事故累禁不止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最近,在河北、山西、河南的一些礦山就安全生產問題組織了"誰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主體"大型討論會,參加者主要是工人。據報導,這些討論會的一致的結論是,工人是安全生產的主體。這些討論會的組織和其結論表明,不但是工人,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員,甚至煤礦的領導,都認識到工人在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中的重要。只是,他們都知道,"工人組織起來是一個需要中央表態的敏感的政治問題,所以,話從心到了嘴邊,最後又不得不嚥了回去。
讓工人獨立地組織起來參入安全生產的管理監督,在中國的經濟結構和社會關係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的今天,本質上是一個改善煤礦安全生產的、國際上通行的最重要的技術問題。它和政治無關。真因為如此,越來越多對政治完全沒有瞭解和興趣的普通人才看到了這一點。導致166人死亡的"11.28"西銅川陳家山煤礦爆炸以前,工人知道礦井下火災沒有完全撲滅而不願下井,但,是礦山的領導以解雇相威脅逼迫工人下井。11月20日,導致70人遇難的河北省邢臺市沙河市鐵礦的火災事故也與此相似,井下的火災發生時,礦主不報警,卻逼迫毫無消防經驗的工人去滅火,十個已經在地面上的工人就這樣被重新推入火坑喪失了生命。而更多的情況是則與2002年6月20日,黑龍江雞西煤礦大爆炸,死亡115人的悲劇相似。在這次瓦斯爆炸之前,井下的工人瓦斯監測員向煤礦領導多次發出瓦斯濃度超標的警報,但這些領導就是不理!
這是兒童都能理解的道理:如果工人有自己的組織,如果瓦斯監測員向井下的組織起來了的工人同伴發出警報,工人們就會撤離礦井,大量的悲劇就會避免;如果組織起來了的工人有法定的權利在面臨危險時拒絕下井,而且他們不會因為這種拒絕而被解雇,他們就不會如此地殘遭屠殺。這種緊急的、生死攸關的問題,工人不組織起來,單個的人能抗拒得了嗎?即使政府如上帝般仁慈,它遠在天邊,管的了嗎?此時此刻,工人們是要麼下井送死要麼被解雇,他還能像溫家寶總理說的那樣,給政府領導寫信打電話嗎?
礦難如此頻繁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煤礦工人的素質問題。他們中的多數缺乏安全生產的經驗,沒有經過充分的,甚至完全沒有經過安全生產培訓。為什麼?因為礦下工作風險高、勞動強度大、待遇低、沒有基本的社會保險等,所以工人流動性強。也就是說,工人的基本權益得不到保障在這導致著另一個惡性循環:工人流動性強、缺乏經驗和安全生產知識導致煤礦事故頻繁,頻繁的事故更加據了工人的流動性,使安全生產培訓更困難。這是工人必須要有真正的自己的工會組織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因為,只有工人組織起來,他們才能提高自己的地位,才能保障自己的基本權益,煤礦工人隊伍才能有基本的穩定,工人的安全生產培訓才能有效地進行。
十個以上的工人在一起,其中總是有那麼幾個愛讀報刊聽廣播,愛思考議論問題的"機靈鬼",也總是有一、兩個深沈穩重、能為弟兄們作主、愛打抱不平的"老大哥",如果工人有了經過他們自己選舉其領導的組織和參入安全生產監督的權利,在井下,這"機靈鬼""老大哥"多半會被工人們指定負責安全監督工作。"機靈鬼"聰明才智有了發揮和展示的正經場合,他就會自己去學習研究那些安全生產的知識,並會在井下,在澡堂,在餐桌上和熄燈前的大臥房,口乾舌燥地給其他工人講解;"老大哥"就能在井下名正言順地幫助那憨頭憨腦、容易出錯的老實人,看管住那毛手毛腳、什麼都不在乎、容易闖禍的冒失鬼。也就是說,由於生死相關,組織起來了的工人就可以在井上井下進行安全生產的自我培訓和自我監督。這是現場的培訓和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的監督,它自然會大大減少諸如礦井下吸煙、違章拆卸礦燈、瓦斯超標時電焊等事故苗頭。而且,井下的工人還能因此盯住那些責任重大,但卻經常因疲憊和不認真而玩忽職守的瓦斯監測員。不難理解,有一個這樣穩定的、能自我培訓和監督、並為礦山老闆不得不尊重的礦工隊伍,會減少多少事故!而這些,是再完備的安全設備也不能取代的。
煤礦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還在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既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工作的無效。這個政府機構人員少,在山西、陝西、河北、河南等煤炭生產的大省,有不少擁有幾百上千的大小煤礦煤窯的縣。由於縣財政緊張和編制的限制或被擠佔,這些縣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通常只有數名官員,其中還有不少是兼職的。他們中還有不少人是領導幹部的親戚朋友,在這是為了捧著一個公務員的鐵飯碗,完全沒有專業知識。當然,這也有認真負責的人,但,他們,包括這個所謂的安全監督管理局本身,卻屬於一個卻什麼權力也沒有的空架子。他們在整個的企業的決策過程和經營管理之外,沒有任何的人事權和財權,更不是象公安局、工商管理局和稅務局那樣,他們完全沒有司法權。在這種情況下,對礦山的安全生產,他們能"管理"什麼,能"監督"什麼呢?對煤礦領導和礦主,他們沒有基本的權威和威懾力,誰的級別都比他們高,後台都比他們硬,都可以蔑視他們、煩他們。出了事,就像10月20日,河南大平煤礦瓦斯爆炸,148人死亡的事故發生以後,三名安全生產監督局的成員被處分一樣,他們還會是政府官員的替罪羊。
在很多礦難發生之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監管員已經對有關煤礦發出了警告或停產整頓的命令,甚至給礦井貼上了封條鎖上了鐵練,但,那些礦主和礦山領導完全將這些警告和命名當耳邊風,他們甚至撕下了封條砸開了鎖繼續生產。如果這些監管員能以組織起來了的工人作自己的後盾,如果他不只是向煤礦老闆,而且也同時向組織起來了的礦工們發出可能發生事故的警告,工人能根據他的警告而拒絕下井或能迅速地撤出礦井,他的作用就會大得多。他具有這樣合法的對工人的號召力,老闆也將不得不尊重他。
工人獨立地組織起來參入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的關鍵有兩條。一個是政府要有明確的法令,這個法令不僅要使工人組織的合法化,而且要規定,當煤礦的安全生產不能保障時,工人有權利拒絕下井,任何一位工人不能因為這種拒絕而被解雇;另一個是工人組織的領導必須真正是由工人選舉產生的。如果有這兩條,這個組織使用什麼名稱就不重要了。考慮中國目前的現實,它可以是中華全國總工會在煤礦的基層組織,並和全總的縣、市、省級工會建立密切的聯繫。堅持真正的民主選舉在這之所以重要,不僅是因為它關係到民主的原則、工人組織的代表性和權威問題,而且,它能保證這個組織因週期性的競選和選舉而具有持續性的活力。這樣,煤礦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就不會再是什麼"貫徹緊急通知"的一陣風,而會有來自礦井內部的、持續的動力,選舉過程也可以成為安全生產的教育和監督的過程。
在這,我們不難理解,允許煤礦工人成立自己的組織並參入煤礦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和中華全國總工會近幾年鼓吹的兩件事相吻合:一個是推動基層工會的民主選舉,另一個是在農民工集中的企業中建立工會。因此,它不但不會對中華全國總工會造成威脅,而且會?這個工會的真正改革提供一個楔機,也會為全總根本地改變自己那已十分糟糕的形象,提供一次重要的機會。
在這,我必須再次重申,工人獨立地組織起來參入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是整治中國煤礦安全問題的最重要的技術問題。是的,它和《中國勞工通訊》多年主張的獨立工會的理念一致,但,任何一種將勞工的悲劇服務於政治或狹隘集團的利益的企圖都是可恥的,這種事實和理念的一致只是說明,我們的理念植根於中國實際的土壤,這個理念因此具有技術上的可操作性。上述的論述,特別是通過近年無休止的煤礦爆炸,事情是十分明顯的了。我們要問,為什麼中國政府就看不到這一點呢?或者,它看到了,為什麼就不去推動呢?
2,遏制礦難不要忘記礦工的力量
童大煥
日前,國家發改委、安監總局聯合發文,要求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確保每個班次至少有1名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作業,與工人同下同上。在"礦主發財,礦工喪命,國家買單"的多事之秋,任何旨在加強安全生產、防範礦難發生的監管措施,只要合乎法律的規定和程式,不管它多麼嚴厲,都值得期待。而法度作為相關行業的總規則,尤須在源頭上樹立起行業的公正形象。然而,如果缺乏良好的運行機制,再好的法度都有可能流于空文。在當前條件下,我們不能不對"帶班作業"可能的實施效果深表憂慮。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相關負責人明確指出,下井帶班的煤礦負責人和生?經營管理人員升井後,要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等進行詳細登記,並存檔備查。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將對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加強檢查監督,還將及時向組織人事部門或國有資產監管部門通報情況,作為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據說當年美軍訂購降落傘,要求生產廠商老闆隨機抽取傘包跳傘,最後結果合格率很快就達到了100%。的確,在保護生命安全方面,風險共擔式的制度設計效果卓然。但是不要忘了,其基本前提是:訂購降落傘的主動權掌握在美軍手裏而不是製造商手裏。而在當下中國,面對遏制礦難的種種制度設計,實施的主動權實際上都掌握在礦主及當地監管者手裏,在礦工、礦主、監管者之間,出現了普遍的力量不均衡。在非法採礦大量存在、官商勾結相當普遍的環境下,我們很難相信相關制度不被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架空。更何況相關制度設計本身還存在諸多漏洞。比如"確保每個班次至少有1名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作業,與工人同下同上",在這裏,礦工是老闆的雇員,相關"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同樣可以是與老闆沒有任何親友關係的雇員,企業老闆可以不拿員工的生命當回事,自然也可以不把其個別"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的命當回事;再說,即使真被發現弄虛作假,要被"嚴肅處理",比起下井可能招致的巨大危險(最大可致喪失生命),被"嚴肅處理"的"收益"也遠大於風險。這樣的賬,精明的老闆們會算不清?
從長遠看,徹底遏制礦難,需要?權改革、輿論監督、工會壯大、技術進步等一系列的制度跟進。國外絕大多數礦山由私人開採,私人資本先購採掘權,還得支付一筆資源補償費,國家拿著這筆錢對礦山所在地的民生進行專項補償。此外,國家通過一系列法律高築門檻,安全、環保、勞工權利、稅收等等要求極高,違法成本太高,令資本不敢造次。中國的辦法是"採掘許可",屬於行政準入制度,?權力尋租埋下了伏筆。
我國去年在山西臨汾、呂梁進行全國礦業權改革試點,經過一年努力,這項改革獲得國家相關部門和山西省政府的肯定資源佔有費"大大提高了採礦業的準入門檻,非法開採、掠奪性開採和礦難事故有可能不減反增。
進一步說,產權改革、技術進步等等都只是遏制礦難的"遠水",但彼伏此起的生產安全事故已經是火燒眉毛的"近火",面對"近火",我們迫切需要有足夠能量的"近水"。竊以為,這樣的"近水",首先要解決的是國家監管部門鞭長莫及的"監管真空"問題。其中關鍵就是從法律上賦予礦工監督安全生產的權利,並完善相應的組織,讓礦工們牢牢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普遍建立獨立於礦主的礦工工會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礦工的安全培訓、企業安全的監督管理。企業必須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保證工會和安全生?管理機構的運轉。工會和礦工擁有在安全生產上與礦方平等談判、罷工和在危險情形下拒絕作業的權利;礦工們必須擁有和各級乃至全國最高監督管理機構隨時聯絡的暢通渠道。
其次是大幅度提高礦難賠償標準。現在,不少地方把標準提高到每人20萬元,實際上還有巨大的提高空間。譬如,某省規定,從今年12月1日起,境內非法違法煤礦企業發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關規定對死亡職工給予不低於每人20萬元的賠償外,每死亡一人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以100萬元罰款。這樣的規定看起來增加了管理力度,卻並不足取,它甚至有可能助長監管不力、等著罰款的"罰款經濟"和"罰款行政"。比較公平和有效的做法,是給生命賦予更高的價格,給死難者更多的生命補償。
第三是積極開放媒體監督。媒體監督一來可以解決監管部門特別是國家最高監管機構與被監管者的資訊不對稱問題,有效地防範一些地方的官商勾結;二來可以使礦工獲得"體制外"力量,從而更大膽、有效地監督和主導安全生產,為自己的生命尋求保護。
新民週刊 中國煤炭網點2005年11月24日
3,170多條生命的內幕
11.27礦難死亡人數已經達到了169人,而且目前仍在繼續增加。
如此特大事故究竟是怎樣發生的?為什麼會發生?在事故背後究竟隱藏了什麼?讓我們揭開事故背後的原因和內幕:
原因1、事故背後是腐敗。
國家生產監察總局局長李毅中說:要嚴查事故背後的腐敗。那麼事故背後的責任人究竟腐敗到了什麼程度?
先看看他們的"坐騎"。龍煤集團最高領導集團董事長李忠勤在鶴崗工作期間,與現任七台河礦業集團董事長當時的鶴礦局長曲繼賢各自擁有2台轎車,一台奧迪A8價值150萬,一台日本豐田大吉普價值110萬元。李忠勤調龍煤集團工作後與總經理各自又新買一台日本豐田淩志轎車價值,120萬。而曲繼賢調七台河工作後購買一台價值180萬元的法拉利吉普車自己享用。
李忠勤在哈爾濱請客吃飯一次可以吃掉上萬元,而李忠勤的老婆、兒子、兒媳在哈市請客吃飯等費用全部拿到龍煤集團由吳慶仙負責報銷。李忠勤為了掩蓋自己鉅額財產,召開辦公會議將自己的年薪定到60萬元。他在鶴崗期間2年用公款送禮共用高達2000多萬元,他在組建龍煤集團四個月內用於招待費、送禮等6000多萬元。他們的腐敗是死難礦工生前想都不敢想的。李忠勤兒子李文哲從2000年開始在鶴崗礦業集團做煤炭生意,低價買、高價賣,從中賺取高額價差。
李文哲夥同中煤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的經理張西渝(原鶴崗礦業集團主管銷售的副局長)一起用鶴崗礦業集團的煤炭做出口貿易生意。礦工們用生命換來的血汗錢全部進了他們的腰包。李文哲辦理了澳大利亞綠卡,轉出境外資金超過5000萬元。李忠勤為了保住自己在煤炭系統中的領導位置,從2000年到2002年,3年的時間裏,用於請客送禮購買煙、酒、茶葉、金銀首飾等高檔禮品價值3000多萬元人民幣,全部由鶴礦集團駐哈爾濱辦事處報銷。其禮品全部由他兒子負責採購。龍煤集團成立不到一年,僅業務招待費等管理費用超過6000萬元人民幣。全部由辦公室吳慶先辦理。
腐敗是事故頻發的根源。
原因2、爭權奪利。
李忠勤自從當上龍煤集團董事長後,不幹正事,整天忙於受賄賣官、以權謀私、排除異己、培植親信,把集團搞成自己的家天下,來確保自己的政治安全,而不管礦工生命安全。李忠勤?了鞏固自己在集團內部的勢力,用各種手段對反對他的同志進行打擊報復。在集團內結黨營私,提拔重用齊衛平、劉德生、吳慶先等人。
齊衛平,李忠勤的親信,龍煤集團的副書記,同時也是李忠勤骯髒交易的出頭人。劉德生,原來在鶴礦集團工作時,就有很嚴重的經濟問題,這次又花重金買到供應公司經理的職務。吳慶先,作為李忠勤的嫡系,曾經在鶴礦集團因嫖娼和貪污問題,被迫辭職,而三年後李忠勤又把他拉回龍煤集團,得到李忠勤的重用。
李忠勤和國資委有關人員在人事安排上的權錢交易吳慶先最清楚。
曲繼賢雖屬李忠勤下級,但過去兩人搭班子時,雙方都知道各自的腐敗問題,但共同的利益使他們互不幹擾,在各自的領域瓜分企業利益,和氣求財。但是李忠勤當上董事長後,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曲繼賢從鶴崗調走,提拔李同順當鶴崗黨委書記,目的就是根除曲繼賢這個後患,用李同順來確保自己的腐敗問題不被揭露。曲繼賢到七煤集
團後鬧情緒,以生病?由長期不上班,對工作推著幹。這種對待工作的態度的後果可想而知。
原因3、謊報、瞞報。
發生事故後,李毅中局長責問為什麼七台河東風煤礦考勤人數為254人,而煤礦統計上報的數位為221人?李忠勤回答說有人點名後幹私活不下井。其實,這是李等人慣用的伎倆。每次出事故時儘量謊報、瞞報,甚至對於死去幾名礦工的事故根本不報!現在井下的礦工遇難者屍體一天比一天增多,說這些堅守崗位的礦工"開小差"還有沒有良心!李忠勤欺上瞞下,謊報礦難死亡人數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查一下鶴崗近5年的事故,特別是2002年富力礦瓦斯爆炸的事故就清楚了。2001年李忠勤在鶴崗工作,當時他和曲繼賢在一起組閣,也是因為玩
忽職守,造成南山礦54名礦工在井下被活活的燒死,最後連屍體都未能拿上來,至今還埋在井下。在鶴崗的這次礦難後,李忠勤不但沒受處分,照樣做官。而且官是越做越大。而曲繼賢被撤職後,處分還沒撤消,又官復原職了。
原因4、官官相護。
有人會問:這些人是如何走上領導崗位的,是誰提拔使用的!包括弄虛作假,謊報,瞞報事故真相的龍煤集團董事長李忠勤。黑龍江省國資委作為主管企業幹部的政府職能部門,應該追究他們用人失察和瀆職的責任。過去一些事故的發生:一面是遇難家屬悲天動地的哭聲,一面卻是從國資委開始的官官相互,對責任人處理不痛不癢。時隔一年半載,風頭一過,照樣做官。曲繼賢和于佳華都是特大礦難後,處分沒有解除而又官復原職的。這是嚴重反黨的組織原則和國法的。最終導致的結果是事故一次比一次大,死亡人數一次比一次多,組織處理卻是一次比一次輕。惡性循環倒楣的是礦工。另外國資委主管幹部的一些人,每逢節假日期間接受各企業的禮品,禮金。在企業裏最
有實權的是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和主管銷售的經理。這四個人都是要以企業和個人的名義分頭送禮,年年如此。我們國資委內部的工作人員都很清楚這個情況。國資委的主要領導已經完全和李忠勤等人勾結在一起。其中,書記劉海生,由於在省委組織部工作期間與韓桂芝案有關係、被調到國資委,此人已無心工作。而主任趙傑,剛剛調到國資委工作不到半年,就被李忠勤收買,在集團的幹部使用上只聽信李忠勤一個人的。孫洪志作為主管幹部的副廳級員,與李忠勤有著密切的關係,李忠勤賣官並不是孤立的,是得到孫洪志支援和配合,孫洪志同時也是李忠勤賣官鷸爵的最大受益者。這樣的一些人把持下的政府職能部門,選拔使用的企業領導幹部,不發生礦難才怪呢!
現在國姿委主管幹部的一些人又開始上躥下跳,準備選拔下一批他們心目中的煤礦領導幹部了。
原因5、膽大包天,有持無恐。
現在事故出了,責任肯定要有人承擔。撤掉這些董事長、礦長的職務麼?他們一點都不怕。為什麼?除了原因4裏提到的情況外,還有最重要的,就是他們已經貪的太多了,每個人有上千萬甚至上億都是很保守的估計。丟官是這些人早就作好的心裏準備。官丟了,出國移民,過逍遙日子。
這就是?什?這些人根本不把安全放在心中的原因。以上說的這些並不是什?聳人聽聞,而是現實存在的。真正調查到了,自然就真相大白。
為死去的170多名礦工默哀!!!!!!!!!!!!!
摘自搜狐網《狐說百姓》200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