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工會“談判代表”的酸甜苦辣
僅靠企業主動讓步,要實現員工工資增長是很難的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吳俊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在珠三角一座城市的市總工會採訪時,正好碰上了前來要求“辭職”的基層工會人員小林(化名)。小林是一家大型連鎖企業的工會負責人,他專程來找市總工會,是想辭去自己擔任的“談判代表”身份。
“兩頭受氣”的談判代表
在過去的兩年當中,小林作為“談判代表”之一,和企業行政方就工資增長、福利待遇等問題開展了數輪談判,最終取得了工人工資平均增長9%的成果。
然而,來自各方的壓力讓他根本來不及體會成功之後的喜悅。他此時最強烈的想法,就是辭去“談判代表”的身份——今後無論成敗,讓別人談去吧!
小林說,該企業的工資集體談判在勞資雙方之間進行,工人選出4名談判代表,企業行政方也出動4名代表,面對面地進行談判。“談判代表”沒有報酬,無償地擔當重任,為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員工爭取權益。
小林告訴本刊記者,他擔任談判代表之後,企業行政方多次向其明示或暗示:不想幹了可以“走人”,企業不歡迎他這樣的角色。
而更讓他感到寒心的是工友們的誤解和冷漠。工友們對工資增長的預期較高,最初提出的是要增長15%;而企業方一開始就拼命壓價,稱“漲幅最多不超過4%”。
最後談判的結果是平均增長9%,小林覺得這個結果已經來之不易,可工友們卻嫌漲得太少,說小林等談判代表“讓步太多”;個別工友甚至指責小林等人“被企業方收買了,不肯為工人爭取最大利益”。
小林兩頭受氣,滿腹委屈。在擔綱開展2008年和2009年的兩次工資集體談判之後,小林決定放棄談判生涯,“千斤的擔子讓別人去擔吧!”
通宵達旦的8輪談判
在珠三角一家五金制造廠的集體談判現場,時鐘已指向凌晨3點,但談判雙方沒有絲毫困意。談判已進行到最關鍵的節點,雙方劍拔弩張,氣氛十分緊張。
這已是這家工廠開展的第四輪談判。雙方要談判的條款共有50項,此前的一個星期,雙方已開展了3輪談判,每輪談判長達近4個小時,目前已談妥 15個條款。從第十六個條款開始,談判進入最核心的內容——工資增長。因此,這第四輪談判顯得格外生硬、格外艱難。
企業行政方說,工廠“10年都在虧損”,工人工資最多只能增長7%;但工人堅持認為,這10年來工廠規模越來越大,生產量逐年翻番,但工人工資卻10年不漲,此次工資至少要增長10%。
雙方僵持許久,企業行政方代表幾次站起來拍桌子,說工人談判代表“漫天要價,破壞和諧”。工人談判代表毫不示弱,也拍著桌子據理力爭。談判幾度中斷,不得不休會半小時。
這第四輪談判持續了整整8個小時,從凌晨1點進行到上午9點,這是一場意志的較量。然而,8個小時的通宵達旦依然沒有達成共識。接下來,雙方又開展了4輪談判,才終於將加班基數、高溫補貼、工資增長等50個涉及工人權益的條款一一談妥。
整個談判過程是從2009年12月中旬到2010年1月中旬完成的,為期一個月,經歷8輪談判。最後談成的工資增長標準是:一線員工增長 10%,非一線員工增長8%。
工人一方滿意了。談判代表們由衷地感慨:“不可能手握著手就談好了,要真刀真槍地‘幹’!”
談判代表都是“外交家”
“千萬別把工會放在企業的對立面!”珠三角一家著名港口企業的工會副主席這樣對本刊記者說。
這位儒雅敦厚、談吐不凡的工會副主席3年當中參與了這家港口企業的4次集體談判,每一次談判都實現了工人工資的增長。與此同時,企業行政方也對企業工會信任有加,每當工人群體出現異常波動,企業行政方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找工會。
談判代表拿的是企業的工資,又要與老板談判,從老板口袋裡多拿錢,其地位、身份確實尷尬。怎樣在這個尷尬的角色當中“長袖善舞”,確實很考驗談判代表的能力。不少基層工會工作者感慨:“其智慧簡直不亞於外交家。”
這位工會副主席認為,一個成功的談判代表,不僅要為工人代言,同時也要取得企業的信任,讓企業相信:提高工人待遇並非“與虎謀皮”,企業也是受益者。
集體談判的成效在這家港口企業表現得十分明顯。2007年這家企業首次通過集體談判實現工資增長後,員工情緒高漲,迅速創下了小時裝箱量世界第一的業績。
這樣的變化,使公司方真切感受到集體談判是有利於勞資雙贏的。接下來的3年當中,這家企業又開展了3次集體談判,實現了工人工資增長。
四大“談判秘笈”
上世紀90年代初,珠三角部分城市開始推進平等協商或曰集體談判制度,近年來,部分城市將工資增長作為集體談判的核心,致力於提高勞務工待遇。集體談判被視作解決分配制度的方向,縮小貧富差距的平台。
如何充分發揮工會作用,運用好這一平台?本刊記者採訪了多名基層工會工作者,根據他們的成敗經驗,整理了以下幾個“談判秘笈”:
秘笈一:將“漲工資”作為主要訴求
不少基層工會工作者告訴記者,集體談判必須以工資為核心,適度要價,才是真正的談判。珠三角一家五金廠的工會主席說:“談判時,企業方總是喜歡在細節上繞來繞去,我們必須抓住工資增長的訴求不放。工資待遇才是最核心的待遇。”
秘笈二:從“被動維護型”變為“主動爭取型”
不少基層工會工作者提出,過去工會工作是“被動維護型”,直到企業侵犯了員工利益,工會才出面維權;如果企業沒有違法,工會就“愛莫能助”。
現在,工會通過集體談判,提前為勞資雙方制定遊戲規則,讓雙方明白各自的權利義務,起到了預防在先的功效。而且,為員工爭取的權益不僅是法律規定的基本權益,更包括“共享共建”等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理訴求。
秘笈三:巧借外力促成談判
本刊記者了解到,珠三角集體談判開展得好的企業,大都是社會關注度高、在意商譽的大型企業。不少企業在發生重大勞資矛盾時,工會及時介入,從中斡旋,在平息矛盾的同時,引導勞資雙方開展集體談判,實現了工人工資增長。
珠三角一家五金廠的工會主席告訴本刊記者,他們的員工們對該企業工資的低水平十分不滿。“公司從一個鐵皮房、2台設備,發展到現在1.5萬平方米的廠房、80台高端進口設備。公司發展一年好過一年,每年都在贏利,可我們一線工人的工資水平還和‘鐵皮房’的時候差不多。”
因不滿工資水平與企業發展之間的巨大差距,2009年8月,該廠員工因高溫補貼問題發生罷工。工會及時介入引導,最後勞資雙方開展集體談判,實現了一線工人工資增長10%的目標。
秘笈四:充分運用“國際慣例”
一位基層工會工作者告訴本刊記者,大型企業注重國際信譽和品牌形像,對西方工會的運作體制十分熟悉,對勞資雙方通過集體協商決定工資的方式容易接受,而且影響大、示範效應大。因此,推進集體談判可重點在世界500強企業等效益好、熟悉國際慣例的企業突破。
例如,2008年7月,沃爾瑪簽訂了涉及8329名員工的集體合同,核心內容就是工資增長,並規定每年12月就下一年度工資整體增長幅度進行協商。
這位基層工會工作者認為,企業和工人在利益上始終都是在鬥爭,靠企業主動讓步實現員工工資增長是很難的。縱觀這幾年珠三角在工資集體協商上的成績,大多發生在一些國際國內知名企業。
雖然這些企業行業、規模各有不同,但相同點是,都在一定外在壓力之下,同意在企業成立工會,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並按照法律要求每年與企業工會開展工資協商。這些壓力來自於社會輿論、國際關注、企業內部有效的工會組織,以及各級工會方強有力的幹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