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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益一週要聞及評論 2009.10.28 - 效率
一 事不過三
二 乙肝病毒攜帶者隱私侵權案首勝
三 講究“效率”的6.5小時
四 廣東韶關玩具廠群毆事件二審維持原判
五 2+54<100
六 私企將納入工資統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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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不過三
http://www.lgzgh.org/newsDetail.aspx?Newsid=2311
南方工報:東莞市勞動部門透露,公民不能代理3人以上的勞動爭議,公民代理人一年內所從事的勞動爭議案件超過3宗也不予受理。東莞市法院系統將強化對公民代理人資格的實質審查。東莞市總工會則表示,盡最大力量爲職工提供法律援助,目前市總工會已與律所合作,每月30日有一位律師來市工會值班,免費接受職工法律法規和勞資糾紛的咨詢。
公民代理確實難免存在亂象,但其意義同樣昭著,勞動爭議費力不討好,律師往往不願意接受,而許多勞動者對法律所知甚少,有接受法律服務的需求。公民代理人正是扮演這樣一個角色。當局對公民代理的限制,在近兩年勞動勞動爭議井噴、企業紛紛撤離的情況下,逃脫不了壓制勞方的嫌疑。即使不做任何誅心之論,這種一刀切的管理方式也僵化陳舊。而諷刺的是,另一方面,本應作爲勞動者的後盾的工會表現平庸,市總工會所盡的“最大力量”,就是每月請一位律師用一個工作日的對職工提供咨詢服務。注意,東莞有外來打工者8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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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印發《勞動仲裁委託代理人暫行規定》的通知
http://www.34law.com/lawfg/law/1797/3122/law_468934892416.shtml
關於廢除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仲裁委託代理人暫行規定》的請求
http://blog.niwota.com/a/1179257
公民代理 被異化的私力救濟
http://news.timedg.com/2009-10/19/content_428823.htm
東莞限制公民代理勞工案件
http://www.rfa.org/cantonese/news/rights_labor-10192009121201.html?encoding=simpl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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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乙肝病毒攜帶者隱私侵權案首勝
http://www.chinalawinfo.com/fldt/xwnr.asp?id=25177
中國青年報: 2年前,郭林(化名)被某企業以乙肝病毒攜帶者爲由拒絕入職,之後他把違規檢查乙肝指標並將屬個人隱私的檢查結果直接告知企業的醫院告上法庭。近日,杭州市江幹區法院下達民事調解書,醫院將向原告支付5000元的補償金。這是我國第一起乙肝病毒攜帶者體檢隱私侵權獲勝案。此案調解結果將警示醫療體檢機構增強對體檢者隱私權的保護、規範乙肝檢測行爲,從而促進從源頭上消除乙肝歧視。
這個案件的裡程碑式意義是不言而喻的。一個容易遺漏的細節是,當事人是先向衛生局投訴,未得滿意答復之後才起訴的。卻不想峰迴路轉,造就了乙肝攜帶者針對醫院隱私侵權的勝訴第一案。以司法判例的方式宣告正義,顯然比行政糾正傳播更廣,震懾更大。但不可忘記,乙肝就業歧視的生長源頭在于,社會大衆因爲相關健康知識的匱乏而産生的恐懼。普及常識,是以個案維權立威之外,同樣重要的事情。
對了,不能忘記給杭州市江幹區法院鼓鼓掌,在普遍躡手躡腳的司法領域,這樣的判決是值得贊賞的。下面就是個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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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法院拒接乙肝歧視案還留滯律師
http://www.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0910/20091020123525_17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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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講究“效率”的6.5小時
http://news.163.com/09/1028/07/5MMREAUU00011229.html
近日有泉州網友發現當地的市直機關及事業單位的上班時間只有6.5個小時,比正常的時間縮水了1.5個小時。而泉州市的上下班時間規定是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直機關工作時間的通知》精神作出的,享受6.5小時工作制的幷非泉州一地。泉州市政府工作人員回應說這是多年的“慣例”,上班重要是講究“效率”。
相比其他崗位的勞動者,特別是那些法定節假日仍在揮汗工作,加班費尚有被扣發或拖欠之虞的工人群體來說,公務員是幸福的。對於他們個體的這種幸福也無需仇視與嫉妒,畢竟病灶在體制。這個話題無需展開說,只是希望官員們能夠真正有效率,職業衛生監察和生産安全落實到位,勞動保障行之有效,勞動仲裁調解快速便捷,以回報這份每日開工6.5小時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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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區公交司機每月加班50小時 人員短缺是主因
http://sh.xinmin.cn/minsheng/2009/10/17/2743348.html
工期已慢不得不加班 廣州九成工地國慶開工
http://news.dayoo.com/guangzhou/200909/15/73437_107873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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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廣東韶關玩具廠群毆事件二審維持原判
10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韶關市旭日國際有限公司員工肖建華等故意傷害上訴案、盧小強等聚衆鬥毆上訴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中,肖建華被維持死刑判決。
法院效率之高讓人咋舌。韶關維漢群毆案,參與人數衆多,案情複雜,僅僅18天,二審就宣判了。而二個不同法院審理的案子竟也在同一天出結果,更讓人感覺這場審判,是一出按時間軸早已排好臺詞與情節的戲劇。公正與否無從得知,至少法律的莊嚴消失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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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2+54<100
http://www.taihainet.com/news/cnnews/2009-10-22/463327.shtml
長江日報:內蒙古越獄遇害獄警蘭建國身上共有54處刀傷。內蒙古監獄管理局已派出專人,到其家中及蘭建國父母所住賓館進行慰問安撫。目前,司法部監獄管理局有關人員已將1萬元慰問金送到李海燕手中,呼和浩特第二監獄也送來了1萬元慰問金。
http://www.news365.com.cn/xwzx/gn/200910/t20091004_2482887.htm
華龍網:因過度勞累,突發疾病,年僅39歲的程明倒在國慶安保和打黑除惡的第一綫。記薄熙來在追悼會前做批示,重慶市公安局給程明同志追記個人一等 功。10月1日因公犧牲民警程明的家屬獲得了100萬的救助基金。
兩種不同的因工死亡,都讓人扼腕嘆息。但更讓人心酸的,是雲泥之別的不同待遇。新聞照片中那件遍布刀孔的血衣,以強大的視覺衝擊,催人淚下。每一個人的生命權是平等的,這種地域差別應當盡力減少,以體現對生命的尊重,讓英雄黃泉之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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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私企將納入工資統計範圍
http://news.163.com/09/1027/14/5ML0TIBN0001124J.html
中新網:10月27日國家統計局舉行的通氣會上,有關負責人披露, 2008年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爲17071元,只相當于現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平均工資的58.4%。該負責人稱,國家統計局決定從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營單位工資統計抽樣調查制度,將私營單位納入工資統計調查的範圍。
原來之前並非沒有資料,而是未曾納入統計。但爲什麼不納入統計呢?顯然另一部分數字難看。選拔過的數據,雖然不算造假,但託起的,是一個並不真實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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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局長:工資"被增長"讓我覺得臉紅
http://news.163.com/09/0824/05/5HF7TASU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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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關注的領域是勞工權益,但這裏的勞工不單指是工人,而是廣義上的,正如蔡元培所述,“凡用自己的勞力,作成有益他人的事業,不管他用的是體力、是智力,都是勞工。所以農是種植的工;商是轉運的工;學校教員、著作家、發明家是教育的工。我們都是勞工。”
我們都是勞工,我們的權益神聖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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